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75058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7-2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银保监局 贵州证监局 关于印发《金融助力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各市、自治州金融办(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7月7日省委书记谌贻琴同志主持召开的金融机构座谈会精神,精准落实好货币金融政策,切实推动金融助力稳住经济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现将《金融助力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转发辖内本系统县级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州银保监局 贵州证监局
2022年7月19日
金融助力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力度
1.精准制定金融服务方案。针对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的139个重大项目和各级明确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各自优势和市场偏好逐一明确服务专班、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服务重大基础设施的引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期限匹配的长期限贷款。切实做好金融同业合作中有关政务服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提升同业合作时效性。
2.助力解决好项目资本金短缺问题。全力向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总部争取政策和规模支持,用于补充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在内的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更加注重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资金优势,深入实施“险资入黔”,加快引进较大规模的保险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力争全年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实体经济存量规模达600亿元。
3.谋划推动一批金融基础设施项目。加快金融818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数据中心项目立项建设。支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升级扩容,强化“绿色金融+大数据”融合发展,支持优化金融数据中心落地发展政策措施,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行业影响大的金融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落户贵安。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和完善自身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贵安绿色金融港,加快贵州金融云、贵州观山湖基金小镇建设。
4.积极推动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并购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参与盘活闲置低效的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旅游、老旧厂房、闲置土地等存量资产,积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加快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上市,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二、强化特色优势产业精准金融服务
5.加快资金投放进度。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引导金融机构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快对全省十大工业产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信贷投放,应贷尽贷、尽快放贷。各金融机构在黔分支机构要向总行总部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按照项目化、实物化要求制定总行总部与我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年度实施方案,力争全省贷款增速高于本行贷款全国平均增速;全省农信系统、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要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力争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确保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投放达70亿元。支持加快“四化”和新动能基金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跟贷基金项目。开展贷款已批未投放、债券已批未发行专项问题清理,最大限度减少可用金融资源闲置,腾挪更多可投放资金。
6.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金融服务。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制造业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制造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积极引进保险资金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区分好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加快按揭贷、开发贷等审批发放,稳妥有序增加并购贷款,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首套、改善型、新市民购房的信贷支持。落实电煤保供和煤炭清洁利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煤炭等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文旅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加大文化旅游产业信贷支持。推进科技信贷和保险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切实满足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和传统企业技术改造金融需求。积极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积极开展“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业务模式创新。积极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更加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客户和渠道优势,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产业大招商和推动“黔货出山”。
7.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全省155亿元额度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发放激励资金,推动普惠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贷款投放量持续增加。逐一梳理符合科技创新、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以及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条件的企业名单,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争取更多结构化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投入我省。
8.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善省市县三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开发和培育;发挥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贵州服务基地作用,加快支持企业上市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发行债券,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绿色、双创等金融债券。完善贵州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配套政策,实行专板间协调联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以及“延链”“拓链”“补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实施并购重组。
三、加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金融服务
9.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和人群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各项措施,各银行机构要及时更新完善本行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等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度有机结合,对确因疫情影响还本付息有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等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四类人群实施审慎宽容政策,各银行机构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还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免收罚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
10.实施普惠型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紧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年度目标,加快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监管要求,引导银行机构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适当提高免责和减责比例,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及不良贷款容忍度范围内,相关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可减轻或免予追责。对受到疫情实质性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可在准备金考核材料报送时限、方式等方面给予宽限。
11.开展常态化多层次融资对接。强化融资对接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多元化开展针对特定行业、区域、领域、人群的融资对接,加强协调服务和跟踪调度,切实提高金融获得感、项目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结合领导分级领衔服务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行动、“百行进万企”“五苗行动”等载体,组织推动金融服务进基层、进企业、进园区,逐步解决金融机构“贷不出”与民营中小微企业“贷不到”问题。加大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更多金融供求信息全天候对接,力争年内注册企业突破10万户,全年成功撮合融资4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贵州税务信用云”等平台,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涉企信用信息数据,进一步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推动政府采购平台和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和供应链融资业务。
12.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和引导,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做实做大资本金,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切实提高融资担保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强化金融财政协同,推动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尽快开展“442”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0%的再担保分险和股权投资支持,为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合作分险,力争今年完成40亿元新增担保业务。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主动了解承租人的困难及诉求,合理采取展期续租、降租让利等帮扶措施;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减缓催收、贷款展期、续贷等支持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客户,典当行要适当减缓催收,减收或免收罚息,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支持贵州省资产管理公司优化业务流程,用足政策空间,依法合规拓宽对金融资产的收购范围,参与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工作,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有序出清,提高帮助各地化解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更好发挥化解金融风险的功能作用。
四、引导金融机构助力缓释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13.支持创新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助力缓释债务风险政策要求,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周转便利类金融产品创新,采取债务置换、债务重组、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降息减费等方式,依法合规参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缓释和化解。积极支持公开市场债券滚动发行,持续稳妥做好债券发新还旧。
14.引导合理平滑非标债务偿债压力。指导市县两级针对融资平台公司非标债务加强与债权人平等协商,推动做好展期、降息、债务置换、债转股、以资抵债等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安、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违规融资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资金掮客、高息融资、非法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15.推动稳步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充分参考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挥LPR调整对利率引导作用;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FTP),并将LPR内嵌入FTP,增强市场化定价能力;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基本稳定负债端资金成本,为进一步让利实体经济创造良好条件。
16.严格落实费用减免政策。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加大对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优惠减免力度。保险机构要做好因疫情暂时遇困行业企业保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利用好地方财政资金保费补贴政策,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降低保险费率。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的贴息、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绿色低碳企业投融资成本。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原保机构对小微、“三农”融资主体降低担保费,原保机构担保费率低于1%/年(含)的,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免收再担保费。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细落实
17.加快制定和完善细化实施办法。各金融机构要着眼于政策可见、可得、可操作,面向基层和企业,结合国家层面以及省委省政府、总行总部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部署,抓紧制定具体细化落实的办法或方案,各银行省级分行、各大型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省联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华创证券、中天国富证券、华贵人寿、华能贵诚信托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组织等法人机构于文件印发两周内将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抄送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并共同组织按季度对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
18.加大金融政策和产品宣传推广。全面落实“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工作机制,全面梳理辖内适用的金融政策和产品,推动落实本级党委政府支持金融发展改革和风险防范的各类现行政策,切实兑现支持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由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的金融政策和产品信息常态化发布机制,及时收集和发布金融支持稳定经济大盘的各类政策和产品,推动企业和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19.加强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运行。大力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金融人才,全面开展党政部门与金融机构间互派干部挂职、跟岗锻炼交流工作,为稳经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人才支撑。
20.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收集企业反映问题诉求,建立问题诉求工作调度台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明确解决时限,推动企业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限内有效化解;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诉求,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出专业化工作建议,积极为企业发展及纾困出谋划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