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金监罚字〔2023〕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贵州中科亿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贵州中科亿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以承诺给予投资回报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在立案调查期间,贵州中科亿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将集资资金清退完毕。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十条,《贵州省处置非法集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暂行规则》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 | 决定对贵州中科亿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