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2〕3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关情况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初我局共对2021年度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为100%。经自评,我局2021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5个二级项目,其中4个项目自评得分均在90(含)-100分,自评结果为“优”;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85.2分,自评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以下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较差。一是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执行率仅为20%,执行较差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21年中批复项目,指标下达较晚,又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调研活动未开展。二是贵州省“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执行率为70%,执行较差的主要原因是尾款退回。
(二)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如地方金融监管专项业务费项目中“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分支机构≥1家”“绿色金融项目评估试点行业数≥2个”,按照职责分工,此项工作应由贵州银保监局落实,我局只起到协调作用。主要原因是年初设置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设置有所不合理,年中也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实行周统计、月调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特别是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详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督促执行。
(二)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认真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进行再梳理,对不合理、不科学的绩效目标予以优化,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提供参考,提高绩效指标设置水平。
(三)强化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日常绩效监控,及时掌握预算绩效执行情况,针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纠正、调整。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