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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7-2019年(项目)2018-2020年(资金)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03 15:04 字体:[]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7-2019 年(项目)2018-2020 年(资金) 

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QCJ-PJ-2021-27

委托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评价机构: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评价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摘 要

受贵州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委托,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对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管理的 2017-2019 年(项目)2018-2020 年(资金)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金融业态发展资金”或“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融业态发展资金从 2017 年起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用于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支农支小、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创业创新,推动转型发展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等方面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业态发展方面的奖励等。2018-2020 年金融业态发展资金分别安排预算 3,000 万元、2,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用于奖励上一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的获奖产品,各年实际预算执行数分别为 1,400 万元、1,450 万元和 1,450 万元,结余资金已于当年年末被省财政厅收回。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18-2020 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 80.11 分,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其中:决策得分为 10.50 分,得分率为65.63%;过程得分为 17.33 分,得分率为 82.52%;产出得分为24.56 分,得分率为 71.19%;效益得分为 27.72 分,得分率为97.26%。通过每年开展贵州省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引导在黔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扩大金融供给、优化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积极把自身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典型产品示范为引领,加大产品创新的交流融合、借鉴提升与复制推广,进一步激发了贵州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热情,金融创新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通过金融业态发展资金的投入,推动了经济金融实现互利共赢,为贵州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未专款专用、整体立项资料缺失、绩效指标值设置和绩效指标自评结果不合理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多措并举推进,提高金融可获得性

一是评选活动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结合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每年修订完善评选奖励办法,优化评选申报条件。二是评选活动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沟通协调评选机制,形成了一套成熟稳定的评选体系、流程和标准,明晰了重点,总结了经验,指明了方向。三是逐步扩大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的社会知晓度,打造了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各金融机构以解决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融资难为重点,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积极把自身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持续扩大供给、优化服务,从金融角度提升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保障、扶贫和保护弱势群体,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各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典型产品示范为引领,加大金融产品创新的交流融合、借鉴提升与复制推广,始终聚焦主业,为贵州省实体经济发展源源不断的输送金融“活水”,打通了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为贵州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了经济金融实现互利共赢,为贵州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存在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和出台。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未制定明确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预

算编制不准确。二是因大型金融机构认为奖补资金具体用途不明确,且规定政府奖励资金不能直接发放给个人,导致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率不高。三是个别金融产品不属于专项资金奖励范围,但仍获得奖励资金。四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的实际拨付时效超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五是个别金融机构将奖励资金用于机构各乡镇网点建设和日常营运费用,与《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不符。六是 4 家金融机构未对专项资金作单独核算。

(三)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专项资金立项资料缺失。二是产品申报资料审核不够严谨,存在 27 个产品行业协会对产品申报表审核意见不明确、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未签字(签章)、申报单位承诺栏和行业协会意见栏空白等情况。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合理。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自评结果不合理。

五、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规范部门制度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进新旧制度的无缝衔接。

(二)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建议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以上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情况进行准确测算。二是建议大型金融机构借鉴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做法,提高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同时主管部门加强监控,以确保专项资金核算的规范性。四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保障专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时效性难以保障的,应修订相关制度。

(三)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建议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建立专项资金立项资料档案。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各级专项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纠正申报材料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以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规范、完整。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认识。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以强化其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在明确处室和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金融业态发展资金予以保障,但可在结构上进行优化调整。

此外,评价机构给出如下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优化评选标准。从三年获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来看,连续三年产品余额呈大幅下降趋势,2017-2019 年银行产品余额分别为 1,986.99 亿元、814.88 亿元和 326.66 亿元,建议在制定评奖标准时加入一些刚性指标,评定奖项时宁缺毋滥。

2.完善奖励实施细则。目前,金融业态发展资金奖励类别单一,仅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进行了奖励,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奖励类别均未实施。近三年,我省不断有企业在 A 股上市,但是《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协助我省引入拟上市企业并纳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证券、基金团队和辅导我省企业上市的证券公司的团队给予奖励均未实施。建议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其它类别奖励的实施细则,以丰富专项资金的奖励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