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条例》及后续出台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配套制度,我局将陆续发布18期《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及监督管理配套制度问答解读视频,并收集于“贵州金融官微”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政策法规”——“条例解读”中,供大家参考。
《现场检查规程》对实施现场检查的检查立项、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及处理、档案整理五个阶段的具体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现场检查的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及处理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规范了现场检查工作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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