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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3-296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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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2020-12-22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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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政策解读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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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工作程序和要求,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水平和能力,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检实施细则(试行)》(黔府金发〔2013)4号)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6月20日印发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2013年出台的《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试行)》(黔府金发〔2013)4号)是根据201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随着2017年10月1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3号令)正式施行,2013年制定的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已不适应新形势监管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0年3月3日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黔金监发〔20202号),《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检实施细则(试行)》应根据国家及我省最新政策文件进行修订。

我局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精神,认真借鉴省外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并在征求各市州金融办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融资担保公司年检

融资担保公司年检,是指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年度对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 构进行检查和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资格继续从事融资担保经营活动的制度。

(二)融资担保公司年检时间

融资担保公司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至6月。

(三)融资担保公司年检需提供材料

1.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融资担保公司公章;

2.融资担保公司年检报告书;

3.融资担保公司截至上一年度 12 月份融资担保公司银行账户明细汇总表,并附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须逐页加盖审计机构公章和骑缝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5.本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包括当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情 况、在保情况、新增代偿、准备金提取情况,最大十家客户集中度明细、最大三家关联客户集中度明细,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担保代偿率、代偿回收率、担保损失率、拨备覆盖率等情况;

6.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年检程序

1.融资担保公司每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向属地县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检资料

2.属地县级监督管理部门于5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及年检材料报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3.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6月30日前组织完成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年检审核工作,于7月15日前自行在本市(州)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官网上公示本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年检结果,并在公示10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融资担保公司年检情况表和公示情况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

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官网上将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检结果统一进行公告,并通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贵州银保监和相关金融机构。

(五)年检主要内容

融资担保公司年检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融资担保公司是否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六)年检评定结论

年检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年检合格的融资担保公司,返还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年检基本合格的融资担保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返还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不合格的融资担保公司,收回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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