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被策反误入“利益陷阱”;
天真网民被设计陷入间谍“泥潭”;
花季少女被骗上间谍“贼船”等等,
要知道,我们每个人身边可能都潜藏着间谍陷阱。
向境外提供少量国家机密、情报,就可能面临十多年的刑期;
擅自复制、存储国家机密,即使未造成外泄等后果,也将被追究刑责;
非法销售、持有偷拍手表等间谍器材,轻则被拘留,重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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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2条规定,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据此,表彰和奖励的对象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 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所谓“突出贡献”,是指做出了明显高于常人的、超越一般的成就,其行为可以作为正面榜样予以树立以激励他人,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国家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的荣誉或者财物方面表彰、奖励,以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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