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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委金融办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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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

为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依法治理,根据“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和2025年度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办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中心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5年3月27日

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

《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证券法》《保险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典当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涉金融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面向全办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三、普法目标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金融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金融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工作计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等普法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办)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年终述法。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办)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尊崇者和捍卫者。

责任处室: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办)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宪法宣传周”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

工作时限:2025年5月底前

(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处室:综合处

工作时限:2025年4月底前

(七)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责任处室:风险防控二处

工作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八)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处、风险防控二处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九)积极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并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发布不少于4条普法或执法信息。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综合处、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郭 盛   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书记(局长)

六、责任部门

政策研究处

七、工作要求

各处(室)、中心要按照《清单》所列内容认真组织及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各责任处、中心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要求及时将相关印证材料报送至政策研究处。

八、联系方式

联络员:何祝,联系方式:0851-8682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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