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州货车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黔金监批〔2022〕19号
贵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贵州货车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复审意见的请示》(筑金报〔2022〕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84号)、《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黔金监发〔2019〕18号)、《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的通报》(黔金监通〔2021〕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货车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范围由“小额贷款、票据贴现”变更为“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资产转让”;
二、接到本批复后,你办要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批复文件列明的相关业务,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监督该公司不得经营批复文件列明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业务。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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