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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贵州遵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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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金监批〔2022〕1号

关于同意贵州遵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批复

遵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贵州遵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复审意见的请示》(遵金呈〔2021〕1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贵州遵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贵州大者大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5%;遵义荣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资1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刘文娟出资1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张国辉出资7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5%。

二、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辉;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美佳乐广场营业房121-2号。

你办和遵义市汇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指导该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合规稳健运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得有下列行为:集资、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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