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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贵州省富邦典当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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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金监批2021〕40号

关于同意贵州省富邦典当有限公司

设立的批复

贵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贵州省富邦典当有限公司设立申请复审意见的请示》(筑金报2021〕2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贵州省富邦典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遵义市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赤水市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9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9%;黄一峰出资1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5%;杨利兰出资1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5%。

二、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华;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办事处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26层10号[花果园办事处]。

你办和贵阳市南明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指导该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合规稳健运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得有下列行为:集资、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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