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 第192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更加深入扎实推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进行逐条审查,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现予以公告。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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