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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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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建立健全乡村发展绿色金融支撑体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产业革命,进一步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推动作用,根据《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7〕156号),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公众可查看附件文稿,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664094941@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附件:

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通知(黔党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乡村发展绿色金融支撑体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产业革命,进一步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推动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支持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1.推进“三农”绿色项目入库。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库建设基础上,建立贵州省绿色项目库。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贵州省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产业指导性标准(试行)》等文件标准,开展“三农”项目的绿色评估,定期遴选“三农”绿色项目纳入贵州省绿色项目库。建立完善的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特色优势农业项目、村庄特色旅游项目,加快推进聚焦提升类村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三变”改革针对城郊融合类村庄工贸物流、近郊旅游、都市农业、乡村服务等不同类型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项目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结合“两权”抵押贷款,重点创新乡村振兴重点村庄资源资产绿色“三农”信贷产品;建立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绿色项目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办贷效率,降低绿色信贷成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支撑。

3.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和贵州银保监局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专项债券,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能节水、生态保护、绿色农业等绿色项目,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绿色农业产业革命。

4.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要重点支持民族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敏感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生态村庄、森林小(乡)镇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加快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推进传统文化和生态村落保护协调发展。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要重点支持搬迁拆并类村庄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聚集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拆并,助推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绿色信贷基础资产遴选,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权变更登记方式,拓宽绿色信贷增量资金来源,积极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

二、全力支持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开发农村绿色基础设施信贷产品,加大绿色信贷中长期贷款比重,积极支持农村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7.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及复垦综合绿色信贷产品,盘活搬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资源,加大安置点商业及服务行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搬迁群众尽快融入安置地生产生活。

8.在黔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全省“一县一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蔬菜、茶、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辣椒、石斛、刺梨、油茶、竹、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12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要重点支持毕节试验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助推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

9.在黔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贫困地区订单农业、远程医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打好毕节、紫云、从江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

10.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着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为贫困户办理贷款续贷或展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据实贴息、据实列支,更好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合理融资需求。

11.加快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推进中央财政对贵州特色农业保险奖补工作,落实地方特色农险财政补贴政策。保险机构要围绕12个农业特色产业,对全省贫困地区扩大农产品绿色保险范围,适当降低保费收费标准,加大力度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重点在毕节试验区开展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

三、全力支持深化农村产业革命

12.在黔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大对农村产业革命的支持力度。

13.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适当延伸服务网点。支持贵州银行“紫薇工程”新一代信息系统建设,创新“大数据+普惠金融”“大数据+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实现乡村金融服务零距离。

14.在黔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500亩以上坝区12个农业特色产业项目,支持森林康养和国家储备林建设,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集体资源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着力支持黔中创新型农业先行区、黔北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黔西北-黔西冷凉气候特色种养区、黔东北休闲农业示范区、黔东南-黔南生态农业示范区、黔西南喀斯特现代农业区等六大特色农业发展区。

15.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保监局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作为抵质押物,支持打造贵州绿色农产品品牌形象。

16.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和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7.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绿色信贷业务,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绿色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融资租赁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融资租赁。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保监局要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成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支持省外金融机构来黔开展农业大型机构的融资租赁业务。

18.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商互联、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农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等乡村产业体系绿色项目,促进乡村产业体系重大工程构建,助推绿色产业兴村强县行动。

19.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专业的风险控制管理系统,推动农业绿色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不断创新绿色融资担保产品,提升绿色融资担保服务水平。

20.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界定标准,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型涉农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探索发行农业经营主体绿色集合债。支持专业化的担保和增信机构服务绿色债券的发行,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涉农企业到境外发行专项绿色债券。

21.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大力支持涉农企业在贵州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登记、挂牌、托管、交易、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提升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通过投贷联动、股权回购协议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股权投资。

22.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对绿色涉农企业股权投资,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股权和债权投资。鼓励省内投资主体发布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提升机构投资者对所投资资产涉及的环境风险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

23.加大涉农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在国内外金融市场推介力度,鼓励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在贵州发起设立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绿色并购基金等各类绿色产业基金,引导国内外资金投资我省绿色农业项目。探索“政府启动资金+社会资本”模式建立绿色涉农担保基金和绿色发展基金。

24.推动农业保险将传统物化成本的损失保险向保市场风险的价格、产量、收入保险拓展,探索开展农副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试点,建立健全绿色农业生产、运输、储存、加工、销售、消费等全流程风险保障体系。

25.在黔保险机构要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站点,发展农业绿色保险,推动生态农业全产业链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重点开展绿色农产品自然灾害、目标价格等方面的保险;开展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产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推广“农业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模式,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涉农绿色信贷、农产品期货(权)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扩大支农融资规模。保险机构要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合理确定相关经营主体承担的保费水平。

四、全力支持乡村物流体系建设

26.鼓励、引导和支持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加大东西部协作、万企帮万村工作力度,通过东部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对口市场帮扶,帮助在东部城市建立贵州绿色农产品直销点。

27.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支持营养餐配送体系建设,对系统调配、采购营养餐原料积极通过粮油收购、调销贷款给予绿色信贷支持,推动提高本区域农产品在营养餐中的配送比例。围绕打造现代农产品绿色流通体系,运用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绿色信贷产品支持冷库、集配中心、产地市场等设施建设,助力打通各级、各地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网络。

28.金融机构要支持大数据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支持农业物联网示范运用,支持运用网络绿色信贷产品支持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物联网基地及“黔货出山”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用贫困村提升工程绿色信贷产品,支持贫困村电商运营中心、服务站点建设。

五、全力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29.在黔金融机构要创新小康路、水、房、电、讯、绿、业、寨行动计划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推进乡村宜居。

30.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绿色信贷范围,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助推乡村农业可持续发展。

31.探索实施乡村振兴碳汇交易试点工程,以农村地区的碳减排资源开发为重点,创新应用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融资、CDM项目信用增级,以及碳期权、碳信托、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碳基金等衍生和金融理财产品,支持涉农企业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作为抵质押品,推动形成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六、保障措施

32.建立全省“三农”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开展“三农”项目绿色评估,实时更新全省绿色项目库。

33.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绿色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4.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保监局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货币政策支持体系,探索运用支农再贷款、定向降准、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绿色信贷更好更快发展。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适度提高绿色贷款不良容忍度。

35.建立绿色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统计分析、工作督查制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防止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36.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中广泛开展绿色经济、绿色农业、绿色金融的宣传教育,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实施绿色转型,主动运用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融资。全面总结绿色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实际效果、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运用绿色金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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