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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便宜车险”不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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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付先生租下一辆网约车,并购买了某运输服务公司“车辆安全统筹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付先生咨询得知该运输服务公司无保险经营资质,便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遭拒,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并返还车辆。经法院调解,付先生与租车公司解除了租赁合同,付先生退还车辆,租车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2000元。

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同于保险合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损害一方不能直接要求安全统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购买统筹服务的车主也无法分散自身风险,其只有在自己赔偿后,再按照合同约定向安全统筹公司请求赔偿。而统筹公司因设立和注销的宽松性,该类公司生存周期较短。在安全统筹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经常会导致权利人无法实现赔偿权利。

【两个小妙招轻松分辨车辆安全统筹和保险】

一是安全统筹报价单上往往会出现“服务”二字,比如第三者责任险(正规)会被标注为“第三者责任服务”;

二是车辆统筹不是保险,所以无法和交强险同时报价出单。如果销售人员报价单上没有交强险费用,尤其是需要先购买服务后,再缴费购买交强险,十之八九是车辆安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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